2018
05/25
11:13
來源:
拉薩市教育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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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設立民辦學校的程序
1.舉辦者到縣(區)教育局職社科提交有關申辦材料,如材料齊全,辦理收件手續。
2.市教育局組織專家委員會實地勘察申辦學校的辦學場地,對學校的布點、佈局、教學設施設備、消防安全等辦學條件進行評估。
3.審批機關自接收材料起3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答覆,同意設立的,發給批文及《辦學許可證》。不同意設立的,以書面形式説明理由。
4.非營利性民辦教育機構持審批機關的批文及《辦學許可證》到民政部門登記;營利性民辦教育機構持審批機關的批文及《辦學許可證》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;持以上證件及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證明到市公安局刻制印章。
5.持《辦學許可證》、《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》到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《法人代碼證》。
6.持《辦學許可證》、《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》、《法人代碼證》到市物價局辦理《收費許可證》。
7.持《辦學許可證》、《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》、《法人代碼證》、《收費許可證》到銀行辦理《開户許可證》。
8.持以上各證到市地税局辦理《税務登記證》和購買收費票據。
9.以上辦理的所有證件均須複印送教育局職社科備案。
責任編輯:拉薩市教育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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